2015/4/21
林赋言
初中时期的自己,大约是个跟现在截然不同的怪人。
性格沉默,喜欢一个人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下课时除了上厕所以外不会去出门走动。由于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的原因也不会跟同学交谈聊天。
事实上我也不会干坐着,因为这样子很无聊。在长时间对于周围世界的观察之后我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把身边发生的一切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新奇事、同学的交谈、班主任的发言。
为什么这么做 ?也许只是纯粹因为无聊的自己需要一个可以排解和倾诉的地方。不过每天回家之后也会看看本子上的内容然后对自己进行一定程度的反省。也许这个笔记本还有警醒自己的作用。就如同申时行的朝对录一样。
在本子上写下一个个字的笔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一支英雄牌钢笔。它很重,笔帽上有银色的包边。相对于普通水笔似乎不大适合用于日常的书写。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毕竟这支笔是父亲送给自己的十三岁生日礼物。
别多想,我的父母并没有出什么意外,他们一切安好。只是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们移居到了广州。于是我就开始了自己的独居生活。虽然说广州和这里相隔不远但是总归是有些想念他们的。所以自己自然而然地十分珍重这支钢笔。就连装它的容器也是自带的盒子,从不随随便便地放进笔袋里。
顺便一提,这只钢笔现在已经不在我身边了。原因并不复杂。
“性格孤僻之人在学校里必然会受到排挤”这件事情是绝无争议的。而沉默的我自然也会受到某些人的群体,比如上体育课回来时发现自己的书包被人丢在地上踩了两脚。又或者说因为自己的名字被人叫做娘炮之类的。
人们还真是恨屋及乌,只要我这个人是错误的,那么“林赋言”这三个字成了错误的代名词。
既然我的名字是错误的,那么我的英雄牌钢笔肯定也是错误的。
于是在某一天下课,几个人围在了我的桌子旁边。
“哟,林赋言,又在写东西啊。”其中一个人用着傲慢的语气对我说。我没有理会他们,只是默默地把这件事写到了笔记本上。
“上午第三节课下课,几个傻瓜来找我麻烦。”
他们当然也看到了这句话,做出的反击是把我写字的钢笔夺过来然后用力的丢在地上。
钢笔摔在水泥地上,裂成了两半。
我没有冲他们发火,我甚至不想看他们一眼。我做的仅仅是合上了本子然后趴在桌面上无所事事。那些人自觉无趣也便随意的走开了,随意的就像他们什么都没做过一样。
那一刻我生气吗?
我没有生气,那些人不过是想在我身上找些优越感而已。把自己的愤怒显现出去无异于把自己的伤口显现给他们看,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我早就明白了。
可是……那一刻我真的真的生气了吗?
我没有生气,我真的没有生气。这点我也很意外。珍贵的东西被无情的毁坏这件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令人愤怒的事情。
可是钢笔所遭受的一切悲惨命运都是活该。他被丢在地上是活该,被残忍的踩断也是活该,事实上它被生产出来,并且以一个礼物的名义送到我手上成为我的私人物品这件事——也是活该。谁叫他是一个错误的人的工具呢?
我完全不想捡回这支可恨的钢笔,就让他在垃圾堆中彻底腐烂吧。
那一刻我大约知道了自己在班上的地位:一个卑微的失败者。
不过亲耳我从同学口中听闻到自己的形象时还是在毕业典礼的时候,班主任自费请全班同学去吃海鲜自助。那时候大家的心情很难描述。中考结束后的狂喜以及即将分别的遗憾交错在一起。于是大家的语言也开始直白起来。
“我对赋言同学的印象吗?大约是一个性格内向孤僻,对什么事情都没兴趣,除了语文好一点没什么突出的地方。”
班长用筷子指着我说。
我并不恨他,与之相反地,我很感谢他。他说的很对,他没有瞒着我一辈子。而是选择在这个大家以后可能都不会在见面的巧妙的时候说出了如此合适的话语,我很感谢他。
分别的时候人们的心或许会软一些吧。那个曾经摔坏我钢笔的同学也跑来向我道歉。
“真的很抱歉,当时只是为了觉得好玩才弄坏了你的钢笔。”他低着头对我说。
我理所当然的原谅了他。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我不想给他留下十分差劲的记忆。
但是就算我觉得班长的言语再怎么有道理,就算我原谅了再多人。我还是要对其中一句话提出反驳。
“对什么事情都没兴趣”
恰恰相反,我感兴趣的事情还挺多的,有两件之多吧。一是写作。还有一个就是韩雨辰同学。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也算是兴趣的话。
韩雨辰和我大概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的一切都和我相反,性格外向且开朗,朋友很多。下课时身边总是围着一大群女生,还是校篮球队的队员。
据说还有高年级的学长向她表过白。
哦,这些差别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她”这份情感。我究竟喜欢她哪点呢?是她的长相还是她的性格?亦或是我只是单纯的想体验初恋的感觉?可我就是喜欢她。就像恨我的那只摔断的钢笔一样,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我当然喜欢她,我也正视了自己的内心。可是韩雨烟没能正视我。初中两年半过去了,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只在发作业的时候彼此交换过眼神。她的眼神是如此的和善而美丽。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被夏日的凉风吹过一样。但我们还是没说过话。
这是理所应当的,我连向她搭话的勇气都没有。有几次在路过她身边时试图开口,但是友善的话语说到一半就被咽下去了。
也许是神明可怜我吧,他给了我一次机会。
某天放学,班主任叫我去打扫阶梯教室。极度不情愿的我带着扫把和畚斗来到了五楼的阶梯教室。
被夕阳染红的教室,韩雨辰也在里面。所以我不想再犹豫了。
于是我开口了,我向她女生开口了。那些人像歌唱一样抛弃了我,我又像歌唱一样爱上了她,就像是那首歌里唱的那样。
“你……你在这干什么啊。”
“我吗?我和你一样,也是被班主任叫来打扫卫生的。”
这么巧吗?我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感谢我的班主任。谢谢你班主任,谢谢你神明,谢谢你们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万分感谢!
我们两个人一边打扫着一边闲聊。
“想不到林赋言你居然是个挺不错的人呢。”在我们打扫完阶梯教室,准备离开的时候韩雨辰这么对我说。
“你对我的固有印象是有多差啊……”我只能苦笑。
“对不起……”
“没事啦没事啦,反正我早就接受了。”我自认为这是安慰的话语,可是却起了反效果。 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快步走下了楼梯。
清校铃想过后的校园显得格外安静,只有几个来回走动老师和背上书包准备回家的学生。我们并排走着,迎着落日走出校门。
“你怎么回去?”走出校门的那一刻,她问我。
“公交车。”我回答到。
下一刻我明白了原来韩雨辰也是做公交车放学的。但是迟钝的我似乎长久以来都没有发现这一点。我们走过天桥,来到了由于是下班高峰期而显得格外拥挤的公交车站。
“你坐几路?”我问她。
“102路”她回答。。
“巧了,我也能乘102路。”
“是吗?可是我一直都没看到你乘公交车。”韩雨辰有些惊讶的问我。
“那可能是你没有仔细观察吧。”
我撒谎了,其实我并不能乘102路,它只能将我送到离家六百米之外的地方。不过我想和韩雨辰多待一会。哪怕只是从学校到省彩印厂那短短十五分钟的车程而已。我都想和她多待一会。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的话,时光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对的。当我和韩雨辰待在一起时,时间就会过得很快。这是一个定律。
我下了车,我知道等待着我的是600米的步行路程,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我和我喜欢的人认识了。这个理由已经足够让我有动力迈开疲惫的双腿了。
不只是哪位先哲说的:“爱情使人愚昧”。我现在无比同意这句话。
离别的时候请告诉我如何悲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卧龙小说网http://www.wolong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好书推荐:《抖S女仆和M的我》、《梦于病娇支配之下》、《我的假女友正全力防御她们的进攻》、《我不想和你一起重生》、《扶她狂想》、《女上男下》、《重生后也难逃她的爱》、《我被变身成女生了》、《女神攻略系统》、《我的奴隶生活》、